(小额)金塘坝引水渠硬化护砌灭螺项目定点抽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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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抽签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义安区天门镇金塔村。
2、项目概况:按照总说明、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内容。
3、工期:60日历天。
4、项目控制价:234732.51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成交价:以控制价为基础下浮14%,即201869.96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证),拟派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三、定点抽签时间及方式
1、定点抽签时间:
2020年11月13日,上午9时15分
定点抽签地点: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铜陵市万泰汇富广场8楼822室)。
2、报名材料:请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B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名地点: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铜陵市万泰汇富广场8楼822室)
4、报名费用:300元/家,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5、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时,过期不候。
6、本工程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7、报名企业现场抽取抽签号,发包人代表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名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取的单位对应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的单位对应第二中标候选人。
8、工作人员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企业,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抽签表上签字确认并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向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公示时,若有质疑或投诉,经查第一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则顺延到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如第二中标候选人仍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则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9、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除外)。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由招标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其他说明
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成交备选人。
1、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
2.被铜陵市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失信企业。
3.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
(1)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2)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3)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4.有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
5.为响应“不见面,少聚集”,最大限度控制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被授权人参加交易活动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吸烟,不得随意走动,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及身份核验、体温测试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履约保证金:
项目抽取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3%,工期履约保证金占4%,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占3%)完工后无违约行为28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六、招标代理费支付
招标代理费(含造价咨询费)由成交单位支付。金额:3900元.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并提交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竣工决算经审计单位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八、清单控制价编制原则
1、依据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配套的工程计价定额和相关费用定额等组价。
2、材料价格参考2020年第10期《铜陵工程造价》并结合市场价组价。
3、增值税税率为9%,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
4、工程相关计价规范和有关文件等。
九、合同价格形式:
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合同价款调整因素:
A.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
B.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C.由于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及经济签证的项目结算:如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对于清单及施工同期信息价中无可参考的材料价格需经招标人核价)。所有调整价款下浮比例按招标时成交价与控制价同比例下浮。
D.对于清单中暂定价部分如能组价则按C执行,不能组价项目按实际核价;暂定量按实结算。
E.工程实施后,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累计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在正负3%以内的(含本数),发包人对此部分将不予调整,如超过正负3%的,承包人在中标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疑材料(附详细计算书),经发包人确认属实后,超过合同价3%以外部分造价办理结算时给予调整;如逾期提出质疑一概不予认可,结算不再调整。
F.未尽事宜,按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G.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H.工程竣工决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十、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报向招标人报送工程审计资料。如不及时报送,每拖延一个月核减工程造价1%,在工程结算价款内扣除。
2、承包人对上报的决算金额负责。竣工决算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工程结算,不允许高估冒算,如竣工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核减额超过施工单位报审额5%的,按超出金额给予处罚,在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十一、其他约定:
1、施工期间,承包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实施执行建管函[2018]80号文《关于全面提升建筑工程临时围挡美化亮化的通知》、建管[2018]24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等部、省和铜陵市的相关规定、标准(相关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高要求为准)。如达不到要求,并拒不整改的,竣工决算中发包人将全额扣除承包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其相关措施费,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承担合同价2%违约金。
2、施工用水、用电、施工区域围挡、排水、交通组织及疏导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交通组织及疏导需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办理。
3、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基础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
4、施工中使用的所有运输车执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2017]174号《铜陵市推广使用全密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5、该工程严格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金塔村民委员会
联 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215628906
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天门镇
招标代理: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57 5602 0897
联系地址:铜陵市万泰汇富广场8楼